Thursday, November 17, 2011

. 2011年02月28日- 離婚或丈夫去世妻子能否擁有產業? - 雪隆- 鄉音 (Sin Chew Jit Poh)

離婚或丈夫去世妻子能否擁有產業?
雪隆 2011-02-28 09:49

律師您好:

我和丈夫擁有產業,目前所有產業都在丈夫名下,如果我離婚或丈夫去世後,
1)我是否能擁有其產業?
2)如果我不能獨有,那孩子與雙方父母是否可以擁有呢?

林小姐

須證明產業為結婚購置

賴志豪律師解答
1)假設林小姐是與丈夫離婚,若林小姐欲分得其產業,必須向法庭證明:(一)該產業是兩人為結婚而購置;(二)林小姐有份償還貸款。

若林小姐的丈夫逝世,則胥視其丈夫有否留下遺囑,若丈夫有留下遺囑,產業將依遺囑內容分配;若丈夫無留下遺囑,則依據遺產法令分配。

2)由於該產業屬男方,只有兩人孩子與丈夫的父母可擁有產業,而林小姐的父母則無權獲分產業。

賴志豪律師檔案年齡:

31歲學歷:英國倫敦大學執業經驗:
6年擅長領域:民事案(星洲日報/大都會)-->

http://mykampung.sinchew.com.my/node/1331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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