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anuary 13, 2012

試用期新人是“公司員工”嗎? (Sin Chew Daily - 19.12.2011)

試用期新人是“公司員工”嗎?

我是一名職場新人,請問在工作試用期間,我是否屬於“公司員工”?若公司辭退我,是否也須預先給予通知?我能否與一般員工享有同樣的權益?

試用期職員享同等權益與法律地位

賴志豪律師解答

這是法律灰色地帶,不過在法律上,即使是試用期職員,也應是公司的一分子,並與其他一般員工,享有同等權益與法律地位,例如享有公積金與社險福利。

至於若公司辭退前,是否須給予預先通知,則胥視聘雇信(Employment Letter)內容。

賴志豪律師檔案
學歷:英國倫敦大學
擅長領域:民事案(星洲日報/大都會)

http://mykampung.sinchew.com.my/node/1704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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