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rch 4, 2010

親友新年聚賭若涉錢財‧可被控上庭 (Sin Chew - 17.2.2010)

2010-02-17 17:35

(雪蘭莪‧八打靈再也)一班親朋戚友在新年期間關起住家門聚賭,一旦遇到警方上門查辦,只要聚賭過程涉及錢財,所有人都有可能被捕甚至被控上法庭。

律師公會青年律師委員會主席賴志豪表示,只要聚賭過程涉及錢財,警方上門查辦時“人財併獲”,所有聚賭者不管是不是一家人都會受到對付。

他今日(週三,2月17日)針對親朋戚友在自家聚賭是否會遭警方逮捕時指出,即使聚賭者是親友關係,只要觸犯法令,任何人都是一視同仁。

“警方不會視聚賭者之間的關係辦案,甚至如果說有小孩在場,只要有證據證明小孩涉及賭博,一樣會被逮捕甚至控上法庭。”

他說,與成年人不同的是,小孩子將在少年法庭被控。

星洲互動‧2010.02.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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