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2, 2010

蚊症病例增‧設小組監管 (China Press)

更新: November 29, 2009 18:24

(莎阿南29日訊)雪州政府將提控拒絕合作,清理黑斑蚊繁殖點的業主。

截至上週為止,雪州共累積1萬6940宗骨痛熱症病例,是國內最高病例的州屬。

各縣市議會已成立特別隊伍或小組,專職監督區內骨痛熱症事務,包括定時突擊檢查住家、商店、建築工地或辦公樓,也配合縣衛生局監管骨痛熱症熱點區。

據瞭解,第一次發現黑斑蚊繁殖點的業主會受警告,並需在一至兩週內清理,第二次或第三次檢查時仍未清理,就會接獲罰票,罰款由100至500令吉,視情況而定。

據悉,梳邦再也和士拉央市議會及部分地方政府,也援引地方政府法令或衛生及疾病控制法令,提控拒絕遵從指示的業主。

掌管雪州衛生事務的行政議員賽威爾,今日出席甘榜雙溪甘帝斯30位小學生集體行割禮時,也重申拒絕合作的業主將被提控上庭。

賽威爾指出,州政府一直提醒各地方政府嚴管區內骨痛熱症,因州內病例有持續上升的趨勢,惟部分民眾卻拒絕合作。

民眾態度冷漠

賽威爾說,部分民眾得知官員上門檢查時,就會關上大門甚至故意出外,導致官員無法入內檢查,即使被發現有孑孓或接獲傳票,也冷漠對待,未積極處理。

“民眾冷漠和掉以輕心的態度,影響州政府監管工作,難以控制疫情。”

賽威爾指出,地方政府都會通融業主一定時限,清理被發現有孑孓或解決傳票事務,不會即時提出控訴。

他說,既然民眾不願合作,州政府唯有採取法律行動,對付業主。

他披露,除了發傳票和提控業主,地方政府也會封鎖情況嚴重的建築工地、辦公樓或商店,直到黑斑蚊繁殖點被清理。

賴志豪:擁有權限
州政府可起訴違法者


執業律師賴志豪指出,每個地方政府或州政府皆有本身法令,只要州憲法或地方政府法令允許,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確可入稟法庭起訴違法者。

他說,此情況就似官員有絕對權力,要求進入公眾產業檢查。

不過,由于他不熟悉州政府法令,無法確定州政府可援引什么條例起訴公眾。

“州政府在州憲法或地方政府法令上,擁有一定權限。”

擬多項應付措施
賽威爾:疫情受控制


賽威爾披露,雪州骨痛熱症雖持續上升,但仍受控制。

他說,目前正值雨季,也是黑斑蚊繁殖季節,州政府已擬定多項應付措施,控制州內疫情。

他說,一旦某個地區同時出現五六宗病例,縣衛生局就會將之列為“感染區”,派遣官員檢查病源地區,並給予高度關注。

“莎阿南、士拉央和安邦再也是黑斑蚊繁殖熱點區,但未有地區被列為感染區。”

民眾合作最重要

賽威爾解釋,大部分疫區皆是人口稠密的住宅區,容易出現多人同時受感染的情況。

他說,根據衛生局資料,約90%的投報案病例都只是普通發燒,僅有不及10%的病例會轉為骨痛熱症,不過人民不能掉以輕心,發燒就應盡快就醫。”

他指出,盡管診所或醫院一旦有病人出現疑似病例,醫生就得呈報衛生局,但衛生局會在確定病人患上骨痛熱症,才派人到病人住處檢查,或噴蚊霧。

“即使病人嚴重持續發燒至入院,也非必全是骨痛熱症。”

賽威爾指出,防範骨痛熱症除了依靠州政府,民眾合作才最重要,只要民眾關注環境衛生,就能緩和黑斑蚊繁殖機會。

他呼吁民眾積極響應“一週10分鐘”運動,共同努力應對骨痛熱症。

另外,詢及雪州霍亂和A(H1N1)型流感,賽威爾指出,雪州暫時未有霍亂症或流感病例,但各單位已做好準備,隨時皆能啟動防疫工作。

限時清理孑孓
★林晉伙(士拉央市議員)


市議會可援引衛生及疫病控制法令,起訴業主。

市議會通常會給予業主時限,清理滋生孑孓的地方,若業主沒有遵從指示,市議會就會將對方提控上法庭,惟暫時未有人被控。

黑斑蚊傳票罰款為100至500令吉,以孑孓繁殖點計算。

先警告再發傳票
★陳文華(加影市議員)


官員會先警告再發傳票,暫未實行提控措施。

特別小組官員沒一定的檢舉時限,但會每週2次檢查骨痛熱症熱點區。

若非熱點區,官員會指示業主清理積水,第二次檢查仍未清理,才會發傳票,熱點區則是一發現孑孓就發傳票。

我暫時沒聽聞市議會提控業主。

縣會只罰款業主
★王添福(烏雪縣議員)


縣議會只罰款業主。

一旦發現孑孓,檢查官員會要求業主在一週內清理乾淨,若一週後重返檢查,仍未清理就罰款。

縣議會暫時還沒有提控業主的措施。

未有業主被提控
★戴禎興(梳邦再也市議員)


市議會設有法庭,可起訴業主,但至今未有業主因住家有黑斑蚊滋長而被提控。

市議會設有5個小組專門處理骨痛熱症事務,其中一組專門監管熱點區,並會每天進行檢查。

官員通常會先發警告再發傳票,如果業主連續3次接傳票都不願合作,市議會就會向地方法庭申請庭令,起訴業主。

市議會現有罰款是以孑孓繁殖點計算,收費為住家100令吉;商店150令吉和建築工地500令吉,例如同一間住家被發現出現兩處積水有子孓,就會被罰款200令吉。



http://www.chinapress.com.my/content_new.asp?dt=2009-11-30&sec=local&art=1130lk01.tx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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