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20, 2012

事隔2週仍可報警 怒撞親戚車民事刑事可入罪 (中國報熱線 27/03/2012 16:07)

氣憤下開車撞親戚的轎車,報案卻以家庭糾紛為由不受理,自此之后不斷遭親戚恐嚇和威脅。


⊙張女士指出,她于3月初和親戚發生爭執,一氣之下開車撞了親戚轎車兩次。

她說,事后感到十分后悔,與親戚一起去報警,警方卻認為這是家庭糾紛,勸告她們私下解決。

她指出,她過后曾再次到警局去報案,惟一樣不受理。

她說,自此開始,其親戚便不斷威脅、恐嚇她,指要控告她,讓她飽受精神煎熬。

張女士欲知道,事隔兩個星期,她是否可再次去報警、該如何面對親戚不斷的恐嚇及她將承擔法律上的什么責任。

★賴志豪律師

張女士依然可以報警,不過她的親戚有權利以民事案件來起訴她,並要求她賠償。

另一方面,警方或會以刑事罪來起訴她,控告她蓄意破壞他人財產,不過,像張女士這類型的案件,警方通常都會建議事主私下解決。

對于張女士面對親戚的威脅、恐嚇,她也可以起訴親戚,不過,張女士必須出示有關精神方面受到的創傷的程度,由法庭來審判。

Source: http://www.chinapress.com.my/node/3052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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